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院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樹立“自尊、自立、自強、自律”的精神,發揮學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形成“人人争先進、班班創優秀”的良性局面,培養學生的集體榮譽感,營造創優争先的良好氛圍,做好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工作,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學院成立先進班集體的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在學院黨總支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評審委員會組成如下:分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為組長,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為副組長,輔導員及學生代表(主要學生幹部、學生黨員)為組員,可邀請學院主要領導為顧問。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由學生工作辦公室主任負責。
第三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堅持擇優和甯缺毋濫的原則,一切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以上一學年各項考核内容數據為準,依據評選條件進行評議。學年的具體日期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第五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範圍為評選時二、三年級各班級,班級考核的範圍為非高招新生的班級。
第六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條件如下:
1.組織建設。班級組織機構合理,班級骨幹工作高效,組織制度規範;班級骨幹成員政治堅定,作風紮實,勇于創新,團結協作,能充分發揮班級中的核心和模範帶頭作用,團結帶領全班同學積極開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體娛樂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2.班風建設。班風積極向上,朝氣蓬勃,健康文明;積極參加黨校、團校學習,政治覺悟高;全班同學熱愛集體,崇尚科學,誠實守信,團結友愛。
3.學風建設。班級學風嚴謹,同學學習态度端正,學習勤奮;同學積極參加科研創新活動,積極參加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發表學術論文,學術科研氛圍濃厚;全班同學上一學年無考試違紀處分記錄。
4.文體建設。班級積極組織開展志願服務、社會實踐、創新創業、文體娛樂、素質拓展等活動,重視心理健康教育與安全教育,注重加強體育鍛煉,班級同學體質良好;班級有品牌特色活動,為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做出貢獻;積極參加院、校組織的文體比賽、科技競賽等各項集體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第七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實行一票否決制。在上一學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相應班級先進班集體評選資格。
1.班級上一學年所有學生末考試成績平均分低于65分的;
2.班級成員出現重大惡性事故或班級管理出現重大失誤并給學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3.班級上一學年月評總成績平均分排名居後五位的;
4.在評獎評優和考察考核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或為弄虛作假者提供方便的;
5.評審委員會認為應一票否決的其他情形的。
第八條先進班集體的評選采用評分制,總分100分,具體構成如下。
1.參評材料,本項占總分的60%。該項目滿分為100分,各分項及其分值比例如下:班級學年月評占30%、組織建設占10%、學風建設占20%、獎懲情況占15%、綜合實踐占10%、文體活動占15%。此處材料由班級自報材料為準,評審委員會辦公室進行複核。
2.現場彙報,本項占總分的30%。該項目滿分為100分,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評審。
3.大衆評分,本項占總分的10%。該項目滿分為100分,随機抽取50名現場彙報會的觀衆進行評分,取其平均分作為該項最終得分。
第九條先進班集體評選各項評分标準如下。
1.參評材料。本項目中所需的班級學年月評、考試(考查)合格率、班級出勤率、處分人數、違規電器使用人數統計表格等數據以學院行政科室及團總支、學生會相關部門統計數據為準。
(1)班級學年月評,占本項總分的30%。月評主要考核班級的學習、宿舍安全、衛生、紀律、勞動、文體活動等各項活動等,每月公布一次。學年月評總分平均分為排名依據,每個名次的相應分值詳見《班級學年月評總分平均分為排名分值參照表》(如表1所示)。
表1 班級學年月評總分平均分為排名分值參照表
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分值 |
100 |
95 |
90 |
85 |
80 |
78 |
76 |
74 |
72 |
70 |
名次 |
11 |
12 |
13 |
14 |
15 |
|
|
|
|
|
分值 |
69 |
68 |
67 |
66 |
65 |
|
|
|
|
|
(2)組織建設,占本項總分的10%。具體内容需提供較為詳實的支撐材料,比如會議需要提供相關會議記錄和照片、班級特色活動需提供策劃書和活動照片。
A按照學院的相關要求民主選舉産生班級委員會,班委會組織機構健全,能夠集體決策,分工明确。班級委員設置不全的,每少一個職位扣5分。本項基礎分為30分。
B上一學年内按程序召開班級委員會換屆選舉會議進行民主選舉。本項基礎分為10分。
C每月召開一次班級委員會會議,每少召開一次扣2分。本項基礎分為20分。
D制定完善的班級制度并嚴格執行。本項基礎分為20分。
E班級自行舉辦特色活動并且産生一定的影響力,每舉辦一次加5分。本項滿分為20分。
(3)學風建設,占本項總分的20%。主要包括期末考試(考查)合格率、四六級累計通過率、課堂出勤率等項目,具體計分詳見《班級學風建設考核計分參照表》(如表2所示)。
表2 班級學風建設考核計分參照表
A期末考試(考查)合格率 |
占比 |
70%以下 |
70%-79% |
80%-89% |
90%及以上 |
分值 |
5 |
15 |
25 |
35 |
B四級累計通過率 |
占比(高招) |
30%以下 |
30%-39% |
40%-49% |
50%及以上 |
占比(初招) |
25%以下 |
25%-34% |
35%-44% |
45%及以上 |
分值 |
5 |
15 |
25 |
30 |
C課堂出勤率 |
占比 |
90%以下 |
90%-93% |
94%-97% |
98%及以上 |
分值 |
5 |
15 |
25 |
35 |
說明:期末考試(考查)課程以非任選課計算基數,申報材料需四、六級成績單複印件或成績截圖;六級通過率在四級通過率相應占比的基礎上加2分,最高分為30分。
各項數據計算方法如下:
A期末考試(考查)合格率=(班級上一學年合格科目數/班級上一學年應考科目總數)×100%=1-(班級上一學年不合格科目數/班級上一學年應考科目總數)×100%
B四級累計通過率=(四級累計通過人數/班級總人數)×100%
C課堂出勤率=(班級上一學年出勤人次數/班級上一學年應出勤總人次數)×100%=1-(班級上一學年缺勤人次數/班級上一學年應出勤總人次數)×100%
(4)獎懲情況,占本項總分的15%。獎勵以榮譽證書或相關文件為統計依據,懲罰以各文件為統計依據。證書或文件的落款日期為參考時間。
A以班級為單位參加院級及以上團學組織的各類團體比賽獲獎,以及班級成員參加各類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學科競賽等比賽獲獎計分詳見《參加各類比賽獲獎計分參照表》(如表3所示)。
表3 參加各類比賽獲獎計分參照表
級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市)級 |
等次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一 |
二 |
三 |
集體獎分值 |
10 |
8 |
7 |
8 |
7 |
6 |
7 |
5 |
3 |
5 |
4 |
3 |
個人獎分值 |
8 |
6 |
5 |
6 |
5 |
4 |
5 |
3 |
2 |
3 |
2 |
1 |
B積極組織班級成員參加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德育實踐項目等學生教學、學術課題獲得立項以及在正規刊物上發表論文的計分詳見《各類項目立項及發表論文計分參照表》(如表4所示)。
表4 各類項目立項及發表論文計分參照表
A項目立項 |
級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分值 |
10 |
6 |
3 |
B發表論文 |
級别 |
SCI、核心 |
本科院校學報 |
其他 |
分值 |
8 |
5 |
2 |
C表彰榮譽或獲獎無等次的獎勵的,具體計分詳見《表彰榮譽或獲獎無等次的獎勵計分參照表》(如表5所示)。
表5 表彰榮譽或獲獎無等次的獎勵計分參照表
級别 |
國家級 |
省級 |
校級 |
院(市)級 |
集體獎分值 |
8 |
7 |
5 |
4 |
個人獎分值 |
6 |
5 |
3 |
2 |
D班級懲罰主要考察處分及違禁器具使用情況兩個方面,按人數計算,具體計分詳見《班級懲罰計分參照表》(如表6所示)。
表6 班級懲罰計分參照表(單位:/人﹒次)
A處分 |
類型 |
通報批評 |
警告 |
嚴重警告 |
記過 |
留校察看 |
分值 |
-1 |
-2 |
-3 |
-4 |
-5 |
B違禁器具使用情況 |
班級成員使用違禁器具-2分/人﹒次 |
(5)綜合實踐,占本項總分的10%。
A班級有一批熱心參與公益活動的青年志願者,能積極參加院級及以上部門組織的各類志願者活動。同時學院定期開展青年志願者活動,以班級為單位(人數至少點班級的二分之一)組織或參加志願者活動的計5分/次,自行組織的需提供完整照片和活動記錄。
B青年志願者人數占班級總數的100%,且定期注冊、考核合格,計10分。
C班級成員在校、院各級學生組織(即團委(總支)、學生會、社聯、青志協等部門)擔任部門正副職的計5分/人,擔任幹事的計2分/人。需提供名單及任職情況。
(6)文體活動,占本項總分的15%。
A積極組織班級成員參與諸如運動會、足球賽、籃球賽等各類體育活動,省級及以上、校級、院級分别計5分/人、3分/人、1分/人。同一人多次參與者取最高分值。
B班級成員積極參與學院藝術團和各類體訓隊并認真工作者,計5分/人。
C班級積極參加諸如學校525晚會、學院晚會等大型表演活動的,參與選拔的班級計5分/次·班,登台表演的班級計15分/次·班。計分選取最高得分,不疊加計算。
2.現場彙報。各班級根據參評材料、評分标準進行現場彙報展示,時間不超過8分鐘/班,彙報人可以由1-8名班級成員組成。現場彙報的評分标準可參看《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先進班集體評選現場彙報評分表》(詳見附件1)。
第十條各班級在參加考核前需認真填寫《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班級考核統計表》(詳見附件2),并按評審委員會的規定時間提交。
第十一條先進班集體評選程序。
1.班級自評。各班級對照評選條件和參評材料要求,實事求是地對本班工作進行評估,撰寫評優申報材料,填寫《太阳成集团20—20學年度先進班集體評審登記表》(詳見附件3),并報送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學院評審。評審委員會在班級自評的基礎上,通過收集材料、聽取現場彙報、調查核實等渠道,研究确定先進班集體的候選名單,并在全院範圍内公示3天,無異議後上報學校。
第十二條表彰辦法。
1.根據學校下發的文件,對先進班集體予以表彰,頒發獎狀及獎金。
2.獲得校級先進班集體稱号的班級,在下一學年度的評優評先中,追加一個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名額,追加一個黨員發展對象名額。
3.獲得校級先進班集體稱号的班級,學院推薦參加省級、國家級先進班集體評選。
4.獲得校級先進班集體稱号的班級,優秀事迹在學院進行展示或者在“第一師範信工E家人”微信公衆号上登載;班級成員在表彰時的學期的綜合素質測評中每人加1分,班長另加2分,其它班級委員會成員另加1分。
第十三條本辦法最終解釋權歸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所有。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原相關規定、辦法等同時廢止。
附件1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先進班集體評選現場彙報評分表.doc
附件2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班級考核統計表.doc
附件3 太阳成集团20 —20 學年度先進班集體評審登記表.doc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