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校園公共安全管理,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維護學校安全穩定和師生員工的人身财産安全,保障學校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推廣校園110綜合服務系統,形成快速反應和高效、協調的校園安全保衛體系”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建立校園110報警求助服務平台。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校園”為宗旨,以構建穩定、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為目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循“有警必接、有險必救、熱情服務、快速反應”的原則,充分發揮人防、物防、技防、意識防的作用,切實為廣大師生員工提供安全服務。
二、組織機構
校園110 報警求助服務平台是在學校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辦公室)的領導下,以保衛處為主體,由黨委行政辦公室、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團委、後勤處、教務處、後勤服務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各教學系(部)組成的聯動服務體系。
“校園110報警中心”是校園110 報警求助服務平台的日常工作機構,由保衛處負責,設值班人員5人,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報警電話為:82841110,值班地點設東方紅校區大門東側治安值班室。
黨委行政辦公室、宣傳部、學生工作部、團委、後勤處、教務處、後勤服務公司等相關部門和各教學系(部)均建立應急管理機制并落實值班或聯系制度,相關人員通訊要确保24小時暢通并在“校園110報警中心”備案。
三、工作職責
(一)學校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指導和綜合協調“校園110報警中心”的工作,決定是否啟動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二)相關部門和系部按照職能分工積極參與,密切配合。
(三)保衛處負責制定接警、出警、處警、巡邏等制度。安排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接警,妥善處置或協調各相關聯動單位共同處理。
四、接警和救助範圍
(一)公私财産或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和嚴重威脅。
(二)突發意外事故和災害事故。
(三)正常工作、教學或生活秩序受到嚴重幹擾。
(四)受傷、重病急需搶救。
(五)供水、供電出現故障。
(六)其它需要求助的事項。
五、工作權限
為提高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和合成作戰能力,“校園110報警中心”具有以下權限:
(一)直接指揮權:對受理的師生報警、求助事件,直接向各聯動單位下達處置指令。
(二)先期處置權:按照工作管轄,下達先期出警處置指令,同時報告主管單位負責人;遇有符合《太阳成集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規定的突發事件需同時向學校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辦公室)彙報,決定是否啟動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三)越級指揮權:遇有緊急警情或根據實際需要,打破指揮層級,緊急出警處置,同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和相關單位負責人。
校園110報警中心根據以上權限下達的指令,各受令單位必須立即執行。
太阳成集团
2014年4月11日

太阳成集团黨委行政辦公室 2014年4月1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