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總則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課堂教學是教學的主要環節。在教學過程中,輔導員深入課堂聽課,是開展教學檢查,促進教學質量提高的手段之一,是輔導員了解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對授課教師的意見和建議、教師對學生的要求,協調師生關系,掌握學生動态,培養良好的學風,促進教風建設的重要途徑。為加強學風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聽課人員:信息科學與工程院輔導員、班主任
第三條 聽課要求
1、聽課人員應了解和掌握如下幾方面的情況:
(1)教師講課與學生聽課的基本情況;
(2)教師、學生對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3)學生出勤情況、課堂秩序、聽課狀态、抽查筆記和作業。
(4)對教師教學效果等方面提出總體評價意見。
第四條 聽課數量:輔導員每周至少深入學生課堂聽課一次
第五條 聽課管理
1、聽課人員在聽課後,應及時、認真填寫《聽課記錄表》保管好,每個月彙總一次。
2、班主任、輔導員應按要求完成每學期規定的聽課時數,聽課時間和聽課課程自定。
3、聽課時必須提前進入課堂,注意遵守課堂紀律,不得遲到,
4、利用課間休息或課後時間與教師和學生交流,聽取教師和學生的意見和要求。
5、堅持把聽課情況列入輔導員考核和評優的内容,聽課記錄表作為考查依據;聽課任務完成與否以聽課記錄表及被聽課教師和學生班長簽字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