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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學與工程院班導師制度實施辦法

作者: 發布時間:2013-09-08 點擊數: 來源:

一、工作職責

(一)每學期必須參加班級集體活動1-2次。

(二)每學期舉行1-2次專業講座或學術講座。

(三)一年之内必須完成以下3項工作中的1項:

1.指導所帶班級學生成功申報1項校級及以上“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項目;

2.指導所帶班級學生成功申報1項校級及以上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

3. 指導所帶班級學生在省級及以上刊物發表1篇本專業學術論文 (學生必須為第一作者,以刊物原件或稿件錄用通知為準) 。

二、工作要求

1.對所帶班級學生的專業學習提供盡可能的幫助,幫助其端正學習态度,明确學習目的。

2.對學生的專業學習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并向輔導員及院部領導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反饋。

3.耐心細緻地傳授專業知識,帶領學生深入專業實踐,創新性地開展科研工作,确保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4.每學期參加班級集體活動1-2次,需要提供班級活動策劃、總結、照片。

5.每學期主講1-2次專業講座或學術講座。

三、考核

每學期期末院部将對班導師進行考核,考核方式分為學生評價考核(占80%)和院部考核(20%)。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班導師将予以表彰;對未履行職責者将予以公開批評,情節嚴重者将取消班導師資格。

四、其他

班導師不要求坐班,不參與日常管理,不計報酬。帶班時間不得少于一學年。

信息科學與工程院

201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