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屬各行政班級,各輔導員老師,學院學生會資助部:
為落實學校學生部(處)《關于評定2020-2021學年度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獎助學金的通知》(湘一師學字[2021]18号),根據《太阳成集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級獎學金、校級經濟困難補助評定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詳見《大學生活指南》2021版297-306頁),以及《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獎助學金辦法》(詳見附件1),減少工作環節,更加合理、高效地做好獎助學金的評定工作,現将本次獎助補評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成員如下:
顧 問:王傑文
主 席:成夏炎 田祖偉 何向陽
副主席:關紅儒
成 員: 葉晶 李榮敬 婁軍 王羚 周泰成 鄒佳彤
二、評定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守憲法、法律和社會公德,遵守學校、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無違法違紀記錄;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在校期間無任何不良信用記錄;
4.熱愛集體,團結同學,尊敬師長,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專項條件:
1.國家勵志獎學金專項條件:
(1)申請對象為全日制在校、本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的學生(2021級專升本學生不參評);
(2)學習成績優秀。評定學年期末考試的文化成績加權平均分、綜合測評成績居班級前40%,且除任選科目以外的加權平均成績在80分及以上,所有末考科目(含考查)無不及格現象,英語通過四級或通過全國計算機二級考試,體育成績達标;
(3)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無超越自身和家庭經濟實際承受能力的物質享受的現象;
(4)尊敬師長,友愛同學,樂于助人,熱心參加班級、學院的管理工作,并獲得院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或其它同等級别的榮譽稱号,積極參加寒暑期社會實踐活動和其他公益活動,勇于承擔社會工作;
(5)積極參加院、校級及以上的各項團體或個人比賽獲得獎勵或項目立項。
2.國家助學金專項條件:
(1)申請對象為我院全日制在校的學校貧困生數據庫内學生,特别是原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城鄉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困難的殘疾人子女、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子女、邊緣易緻貧家庭學生、家庭遭遇自然災害或突發事件緻家庭經濟特别困難等特殊情況的學生。
(2)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3)積極參加學校、學院及班級組織的活動;
(4)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無超越自身和家庭經濟實際承受能力的物質享受的現象;本次申請前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支配情況良好,無違規使用現象,有回報感恩觀念及實際行動。
三、評定要求
1.各項評定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執行。
2.每個獎項(或等級)的人數必須按分配名額要求推薦,不得超過各獎項(或等級)相應名額。各班級各類獎項名額由學院學工辦直接告知相應班級輔導員老師。
3.每位參評學生必須提供如下材料:
(1)填寫相應的申請表(詳見附件2~3)。申請理由必須充分且真實,要求用A4紙雙面打印。
相應申請表中填寫要求如下:
《國家助學金申請表》中“家庭成員情況”一欄,要求填寫至少兩位成員的情況,對于單親學生或孤兒則可以填一位或不填,但需在“申請理由”中體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申請理由字數嚴格控制在120—150字之間,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理由内容要從家庭困難和學習成績兩方面寫,國家助學金申請理由從家庭經濟困難方面寫。對于“申請理由”不合格的學生将取消參評資格。
(2)證明材料。凡是在申請書及申請表中所提及的事項,須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申報國家勵志獎學金須提供在學校教務管理系統中打印的2020—2021學年成績單紙質稿,以及個人所在班級2020—2021學年綜合測評排名表。要求用A4紙雙面打印,本人所在行使用紅色字迹簽字筆進行下劃線标記。申請國家助學金的同學如在9月份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時已經提交過材料,此次則隻需填寫附件3,但所填内容須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一緻。
4.各班級獎助學金評定小組在相應輔導員老師的帶領下對材料進行評審。相關負責人根據評審結果填寫《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彙總表》和《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助學金彙總表》(詳見附件4~5)的相應部分。要求不能改變表格格式,對于更改格式的班級或個人将取消相應參評資格。
5.請各班級将附件4~5紙質稿經輔導員老師簽字确認後,附相應紙質申請表交至學院學生會資助部尹婕。附件4~5電子稿命名“獎助簡稱彙總表-班級簡稱(日期),如“國勵彙總表-18計科1班1013”,并以附件形式發至郵箱979346378@qq.com。資助部統一将以上紙質和電子材料交至學工辦葉晶老師處。
6.材料上報時間:
各班級須在2021年10月22日20時前按要求将材料交至資助部,資助部2021年10月25日12時前交至學工辦葉晶老師處。
四、注意事項
1.評定工作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2.各輔導員老師、班級必須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輔導員老師需全程參與,确保參評學生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确,對上報材料輔導員老師需簽署意見,國家勵志獎學金在班級範圍内公示無異議後,方可上報學院。
3.學院獎助學金評定委員會對各班級上報材料進行審核評定,在全院範圍内公示5日無異議後,上報學校。
4.各類表格的格式、大小不能更改,對于上交的材料(含紙質稿及電子稿)不合格的個人或班級,取消相應的參評資格。
5.根據學校及銀行的要求,學生提供的銀行賬号須已錄入學校财務系統。
6.要求上報材料中的各項信息準确無誤,否則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對于不按程序、要求的違規違紀行為,學院将視情況從嚴處理。
7.由于本次評定任務繁重,各班級須按本通知的時間完成評審推薦工作,過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獎助學金評定辦法.doc
附件2 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3 國家助學金申請表.doc
附件4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彙總表.xls
附件5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助學金彙總表.xls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工辦
二○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