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幹部隊伍結構,充實幹部隊伍力量,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增強幹部隊伍活力,根據中共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發〔2014〕3号)及《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辦發〔2015〕34号)、《湖南省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湘辦發〔2015〕61号)和《太阳成集团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辦法》(湘一師黨字〔2014〕32号)等文件精神,經校黨委研究,決定公開選拔1名正處級幹部和5名副處級幹部。為做好選拔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好幹部标準,真正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幹部選拔到處級領導崗位上來,為實現學校第一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高水平教學型本科院校的奮鬥目标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則
1.黨管幹部原則;
2.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
3.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4.注重實績、群衆公認原則;
5.民主、公開、競争、擇優原則;
6.民主集中制原則;
7.依法辦事原則。
二、組織領導
處級幹部空缺崗位聘任工作在校黨委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組織統戰部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紀委監察處、人事處等相關部門參與。
三、選拔的職位、職數
(一)二級學院院長1名、副院長2名、黨總支副書記1名
1.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院長1名;
2.商學院副院長1名;
3.體育學院副院長1名;
4.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黨總支副書記1名。
(二)黨政管理、教輔等部門副處級幹部2名
1.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含網絡中心)副主任1名;
2.毛澤東與第一師範紀念館(與文物管理處合署辦公)副館長1名。
四、選拔任用條件和資格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持以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理想信念堅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
2.組織領導能力和執行力強,熟悉有關政策法規,善于科學管理、溝通協調、依法辦事、推動落實,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改革創新精神,工作實績突出。
3.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求真務實,團結協作,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報名資格
1.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曆,5年以上工作經曆(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日),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及以上,身體健康。
2.任期未滿的處級幹部不能參與相同職級崗位的競聘,本次新提任的處級幹部,必須能任滿三年任期(即1961年1月1日之後出生)。
3.除上述條件和資格外,相應職位還應具備以下資格:
(1)數學與計算科學學院院長崗位:應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且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人員,在副處級崗位上工作2年及以上,在數學學科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力。
(2)商學院副院長、體育學院副院長崗位:應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且有副高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所從事的學科專業應與相應學院的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3)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黨總支副書記崗位:應是中共正式黨員且具有3年以上黨齡,在正科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4)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副主任崗位:應具有信息技術類相關專業背景,在正科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信息技術類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5)毛澤東與第一師範紀念館(與文物管理處合署辦公)副館長崗位:應是在正科級崗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時間為2018年1月1日)或具有博士學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處級幹部聘任:
(1)不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緻的;
(2)理想信念動搖,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立場不堅定,關鍵時刻經不住考驗的;
(3)組織觀念淡薄,不執行重要情況請示報告制度,或者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甚至隐瞞不報的;
(4)違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遵守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
(5)不敢擔當、不負責任,為官不為、庸懶散拖,幹部群衆意見較大的;
(6)不能有效履行職責、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單位工作或者分管工作處于落後狀态,或者出現較大失誤的;
(7)品行不端,違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倫理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8)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不适宜擔任其所任職務的。
五、選拔任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處級幹部空缺崗位聘任工作采取競争上崗方式,具體步驟如下:
公布職位;動員部署;個人申報;資格審查;競崗陳述;民主推薦;組織統戰部提出初步意見;5人小組會議研究;黨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選;考察和公示;核查拟提任人員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黨委研究決定任職人員;履行任職手續。
(一)公布職位
在校園網發布《處級幹部空缺崗位職數一覽表》。
(二)動員部署
在全校範圍内廣泛宣傳發動。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負責在本部門做好動員宣傳工作,務必使符合聘任條件的人員知曉。
(三)個人申報
具備本方案規定的條件和資格、自願申報競崗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内以本人填寫申報表的方式報名。因生病、出差或出國在外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内通訊報名,并補填申報表。
(四)資格審查
組織統戰部會同校紀委、監察處、人事處,根據本方案有關規定,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五)競崗陳述
1.教學科研單位的行政處級領導:召開競崗職位所屬單位全體教職工大會(校領導、組織統戰部、紀委監察處、人事處主要負責人參加),競崗者按抽簽順序在大會上進行競崗陳述,主要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任職優勢和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陳述限時不超過10分鐘(原則上要求使用PPT彙報)。
2.内設行政職能機構及黨群系統、教輔單位處級領導:召開全校适當範圍人員大會(校領導、處級幹部、教師代表、民主黨派負責人、各級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加),競崗者按抽簽順序在大會上進行競崗陳述,主要介紹自己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任職優勢和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陳述限時不超過8分鐘(原則上要求使用PPT彙報)。
(六)民主推薦
大會與會人員投票進行民主推薦,校領導、校黨委成員不參與大會投票推薦。
(七)組織統戰部提出初步意見
組織統戰部在民主推薦和充分醞釀的基礎上提出初步意見。
(八)5人小組會議研究
由校黨委書記、校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組織統戰部部長等組成5人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提出拟任人選方案。
(九)黨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選
校黨委在民主推薦和充分醞釀的基礎上确定拟任人選。确定拟任人選時,将民主推薦結果作為重要參考,但不簡單地以票取人。注重一貫表現,做到人崗相适,沒有合适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結果中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的不列為提任人選。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正在立案審查的、以及存在其他影響任用問題的幹部,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考察和公示
組織統戰部對校黨委确定的新提任拟任人選進行嚴格考察,紀委全程監督。考察内容包括個别談話聽取意見、書面征求校紀委關于考察對象在黨風廉政方面的意見、查閱檔案資料等。
黨委聽取考察意見後,決定公示人選。
對拟提任的處級幹部人選,在校園網進行公示,廣泛聽取意見,接受全校教職工的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一)核查拟提任人員的個人有關事項情況
拟提任人員填報《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呈送省委組織部核查。
(十二)黨委研究決定任職人員
召開黨委會,研究決定處級職位任職人員。
(十三)履行任職手續
1.任前談話。對黨委決定任用的處級幹部,由學校黨委進行集體談話。
2.學校黨政下發任職文件。
3.宣布任職。由分管或聯系的校領導和組織統戰部相關同志到其所任職單位宣布任職決定。
六、紀律要求
(一)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嚴格執行中央有關禁令,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風肅紀,确保幹部聘任工作風清氣正:
1.嚴禁拉幫結派。對搞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一律給予紀律處分。
2.嚴禁拉票賄選。對在民主推薦和選舉中搞拉票、助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一律排除出選聘人選名單或者取消其候選人資格,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賄選的依法處理。
3.嚴禁買官賣官。對以謀取職務調整、晉升等為目的賄賂他人或者收受賄賂的,一律先停職或者免職,并依紀依法處理。
4.嚴禁跑官要官。對采取拉關系或者要挾等手段謀取職務或者職級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嚴禁造假騙官。對篡改、僞造幹部檔案材料的,一律對相關人員給予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
6.嚴禁說情打招呼。對搞封官許願或者為他人提拔重用說情打招呼的,對私自幹預下級幹部選拔任用的,一律記錄在案,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
7.嚴禁跑風漏氣。對洩露、擴散涉及聘任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8.嚴禁幹擾聘任工作。對造謠、誣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權力的,一律嚴厲查處,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對經組織研究決定任職的幹部,本人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安排的,一律就地免職;是後備幹部的,調整出後備幹部範圍;不是後備幹部的記錄在案。
(三)參與處級幹部重新聘任具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嚴格遵守幹部工作紀律,凡涉及到本人及親屬競崗工作的有關發票、計票、統分、考察等均應回避,違反規定的堅決嚴肅追責。
附件:
1.太阳成集团處級幹部空缺崗位職位申報表(樣表)
2.太阳成集团處級幹部空缺崗位聘任工作時間安排表
中共太阳成集团委員會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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