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高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重大失竊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學生宿舍發生火災事件,學生突發性疾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等事件。
二、本預案是院部處理學生突發事件的主要依據。
三、一旦發生學生突發事件,應立即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全力投入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四、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原則。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
五、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信息員除立即實施救治外,應及時将情況報告輔導員;
(2)輔導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院部分管領導彙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将傷員送至校醫室或市區醫院;院部應在2小時之内将情況報告學校。
(3)若學生有生命危險或嚴重傷害時,院部應及時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配合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等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後,信息員或知情人員應及時将情況報告給班主任或輔導員;
(2)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後,應立即向院部分管領導彙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院部應在2小時之内将情況向學校彙報,同時及時通知家長;
(4)配合學校及時向向公安機關報案。
3、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毆事件,信息或知情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保衛部門,同時及時将情況報告給班主任或輔導員;
(2)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後,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态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将傷員送到校醫室或市區醫院診治;同時輔導員應立即将情況向院部分管領導彙報;
(4)發生學生傷亡的,院部應及時将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院部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院部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重大失竊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重大失竊案件,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保衛部門和學校公寓管理部門報案,同時将情況報告給班主任或輔導員;
(2)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組織保護現場;
(3)配合保衛部門進行現場勘查;配合保衛部門向公安機報案;
(4)院部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現場勘察和事件的調查工作。
5、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惡性事故,班主任或輔導員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向院部分管領導彙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院;
(2)院部應及時向學校彙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院部應配合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6、學生宿舍發生火災等突發事件的處理。
(1)學生宿舍發現火情後,應立即開展滅火,同時立即向學生所在的公寓管理部門、學校保衛處報告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報告;
(2)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學生進行滅火,保護學生生命安全;
(3)公寓管理部門和學校保衛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滅火;當火情嚴重,無法自行撲滅時,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同時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轉移物品,打開消防通道,疏散人員,隔離電源;
(4)院部加強安全教育。
7、學生急病、食物中毒或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突發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後,應立即報告班主任或輔導員;
(2)班主任或輔導員問明情況後,應立即與校醫室取得聯院,迅速組織人員将患者送至校醫室救治,同時立即向院部分管領導報告;院部應及時報告學校學生處;
(3)學生患重大或急需轉院治療的疾病,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聯院急救送至市區醫院;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如發現學生中發生群體性流行疾病,班主任或輔導員除立即同醫院取得聯院外,應及早采取隔離措施,并及時向院部分管領導彙報;院部及時将情況報告學校;
(5)學校及時将情況報告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并由院部和學校有關部門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做好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8、學生心理健康問題處理預案。
(1)成立院部學生心理健康工作小組。由院部書記為組長,各班主任和輔導員老師為主要工作成員;
(2)健全信息制度,及時更新學生心理健康檔案,全面掌握學生特困學生、家庭困擾學生、個人情感困擾學生、自閉、孤僻等特殊學生的心理發展動向。
(3)院部在征得學生本人同意後由心理資詢中心提供個别咨詢或聯院轉介到相關機構或醫療單位;
(4)對于有過激行為(如自殺)、突發精神障礙的個體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校園穩定的危機情況,院心理健康工作小組應組織人員進行思想疏導、24小時看護;及時與家長聯院,共同開導和救治學生。
七、對學生突發事件,緊急情況可超過以上程序,直接撥打110、120、119電話,尋求援助。
八、對學生突發事件的知情報告是全院師生的責任和義務。
對重大的學生突發事件遲報、漏報、瞞報、虛報的,對獲悉學生突發事件發生而未及時到位進行處理的,院部将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0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