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我系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教師教書育人的熱情,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工作原則,結合本系實際,特制定以下評先評優辦法。
一、評先評優項目
本辦法适用的評先評優項目包括:教職工年度考核評優,教學名師、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優秀教師、教學能手、教學新秀、優秀教育工作者等榮譽稱号推薦。
二、評先評優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學校有關評先評優規定。
2、教職工全年事假累計不超過一個月,病假累計不超過兩個月,因公休假者除外。
3、專職教師和實驗教師每年至少指導一個課外實驗項目或指導一次專業實習(見習)。
課外實驗項目包括:教研室組織的課外實驗項目、第二課堂實驗課程(不包括純理論課程);上級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訓練、“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訓練和大學生研究性學習與創新實驗等項目。
(二)附加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1、年累計開會無故缺席1次以上(含1次)、無故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含3次)者;因私請事假超過4次以上(含4次)者。
2、依據《太阳成集团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湘一師院字[2009]64号),被認定為一般教學事故2次(含2次)以上者;或嚴重教學事故或重大教學事故1次(含1次)以上者。
3、不按時上交教學文檔1次(含1次)以上者。
三、評先評優程序
1、對照“基本條件”和“附加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遴選出候選人。
2、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标,按相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對候選人組織評議,最後确定推薦對象。
四、本辦法自2014年度試行。
二○一五年一月九日
主題詞:評先評優 辦法
太阳成集团信息科學與工程系2015年1月9日印發
錄入員:曾玢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