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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要求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14-06-03 點擊數: 來源:

關于貫徹落實中央紀委要求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 湘紀發〔2013〕20号)

各市州紀委,省直機關各單位紀檢組(紀委),省紀委、省監察廳各派駐機構,省直紀工委,省委教育紀工委,省非公紀工委,省國資委紀委:

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最近,中央紀委印發了《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中紀發〔2013〕8号)。現就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通知要求,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認識。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浪費财力和物力,既是形式主義的表現,又助長奢靡之風。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的必然要求,是堅決反對“四風”的重要内容,是紮實推進黨的群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現實需要。全省各級各部門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用習近平總書記在指導河北省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統一思想和行動,充分認清“四風”的嚴重性、危害性和頑固性、反複性,認清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積極倡導文明、簡樸的節慶風氣,把中央紀委要求落到實處。

二、嚴明紀律要求。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嚴禁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贈送賀年卡、明信片、年曆等物品,嚴禁用公款購買、定制、贈送各類節日紀念品。凡已經安排購買、定制、印制的,要立即停止、堅決糾正,決不允許搞變通、打折扣。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務、僑務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嚴格規範、注重節儉,嚴格控制經費開支。要嚴肅财經紀律,加強财政和審計監督,相關費用一律不準公款報銷,一律不準轉嫁攤派。

三、強化監督檢查。全省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堅決維護中央和省裡政策規定的嚴肅性,強化責任意識,嚴格執行紀律要求,主要領導要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執行紀律的情況負責,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暢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監督檢查,鐵面執紀,嚴肅問責,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對貫徹執行中央紀委要求和本通知要求不作為、不積極、不嚴格的,要嚴肅處理;對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進行責任追究,退賠相關費用,通報典型案例。要從具體事情抓起,從突出問題改進,锲而不舍地加強作風建設,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湖南省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