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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永興縣第二次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人員公告

作者: 發布時間:2020-09-08 點擊數: 來源: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号)、《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2017〕17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産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0〕24号)、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号)、《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20年永興縣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4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事業單位綜合類工作人員14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xx.gov.cn)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0周歲以下的,在1989年9月9日以後出生;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的,在1984年9月9日以後出生;定向招聘村幹部的報考年齡為40周歲以下,在1979年9月9日以後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的報考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即1979年9月9日以後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曆(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曆(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曆(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曆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取得并提交審查。

  (4)崗位要求從事工作經曆、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為2020年8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2020年永興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其中崗位信息表提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曆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内身份證件。

  特别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确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确選擇合适的崗位。

  2.報名地點。永興縣就業服務市場(湖南省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斜對面)。

  3.報名時間。2020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4.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前兩天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地址:湖南省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二區二樓201室,領取準考證截止時間為筆試前一天下午17:00時。代領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代領人和報考人的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特别提示:筆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整個過程,請保留到考察之後。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曆、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報考專業具體參考《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

  (4)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内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5)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将于9月15日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9月16日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采取發電子郵件或現場申請的方式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9月17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

  (6)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确無誤并确保能随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内容。報考人員須向資格審查部門遞交以下資料及證件等進行審查:①自行下載填寫好《2020年永興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1),并手寫簽名;②本人證件(有效期内身份證件、畢業證、學位證或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複印件,所有證件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③非2020屆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驗證碼,注意驗證碼時效,過期無效);④定向招聘村幹部的還需出具組織、民政等部門提供的任職證明;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背面标注本人姓名)。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确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報考。報考人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特别提示: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實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根據永興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防控要求,2020年永興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要求如下:

  ①報考人員主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工作,科學合理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自身符合本次公開招聘防疫要求。

  ②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健康卡(碼)、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标識的考生,不得進入現場報名。

  ③所有考生須提供本人的健康卡(碼)和行程卡(碼),為“黃碼”及“紅碼”标識的,需上報疫情防疫工作相關部門,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緻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面試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内核酸檢測陰性結果适時另安排體檢。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經永興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确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公布。适時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人員。若按比例确定面試人數的最後一位出現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範圍,若面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後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内容。根據崗位要求确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經永興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确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應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成績排名。

  (1)綜合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2)綜合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确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經永興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體檢工作由永興縣人社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标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标準的,應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标準的,應當場複檢。當日複檢和當場複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複檢内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複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或面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隐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确、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給予遞補,每個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予遞補)。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經審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彙總,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後15日内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永興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xx.gov.cn)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均不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通訊号碼,須保持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内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号)進行處理,分别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随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2020年永興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招聘考試是競争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诽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将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按照“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落實衛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735-5535953。

  (二)舉報投訴

  永興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35-5521855。

  永興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0735—5525856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0735—5537633。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派出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

  八、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以本次公告為準,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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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興縣第二次公開招聘綜合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xlsx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