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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郴州市嘉禾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公告

作者: 發布時間:2020-10-09 點擊數: 來源: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号)、《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規〔2017〕17号)、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号)、《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湖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20〕21号)、《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号)等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報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2020年嘉禾縣縣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相關網站進行查閱:

  郴州市人社局門戶網(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

  嘉禾縣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嘉禾縣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njh.gov.cn)發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0周歲以下的,在1989年10月12日以後出生,招聘崗位要求年齡35周歲以下的,在1984年10月12日以後出生。

  (2)報考人員的學曆(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曆(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曆(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曆(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人員的畢業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曆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并提交審查。

  (4)限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僅限以下人員報考: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已是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2018屆、2019屆、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包括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為已落實工作單位人員,不得報考限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的崗位。

  (5)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見附件1。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誠信檔案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試用期内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曆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10.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考方式。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現場報名時一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期間,報考人員隻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身份證件。

  特别提示:請報考人員下載《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對應找到本人專業名稱,準确填寫本人報名信息,以便及時、準确選擇合适的崗位。

  2.報名地點。嘉禾縣人社局辦公樓302室。

  3.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4.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告。領取筆試準考證地址:縣人社局辦公樓413室。代領準考證的人員必須提供代領人和報考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複印件。

  特别提示:筆試準考證貫穿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整個過程,請保留到考察之後。

  5.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确。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

  (2)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的專業、學曆、學位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直接咨詢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報考專業具體參考《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用人單位提出意見,報主管部門認定。

  (4)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被取消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内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

  (5)取消招聘計劃數的崗位,将于10月21日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10月21日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采取現場申請的方式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放棄本次考試。10月23日公布核減招聘計劃數。

  面向退役軍人、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2018、2019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17年起國家統招的碩士研究生)的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的崗位,核減或取消後,該崗位計劃變更為面向社會招聘,其他條件不變。崗位變更的公告于2020年10月19日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公布。變更的崗位采取現場申請的方式報名時間: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6)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确無誤并确保能随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後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内容。資格審查對象須提供以下材料:

  (1)打印并手寫簽名提交《2020年嘉禾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提交本人證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報考崗位要求其他資格證書、相關證明等)原件及複印件。非2020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學信網上查詢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要求有二維碼)。

  2020屆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學位證須于2020年12月30日前取得,在資格審查時尚未取得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學生證或學校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就業推薦表與畢業證、學位證一同交驗。

  (3)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張(同底,背面寫好崗位和姓名)。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明确專人負責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并簽署意見;(2)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或不能按時取得學曆(學位)證書和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的,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4)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5)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管理崗位筆試内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寫作,專技崗位筆試内容為專業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經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在嘉禾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公告。

  3.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确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4.筆試注意事項。考生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公布。适時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按筆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試人員。若按比例确定面試人數的最後一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面試範圍,若筆試入圍對象放棄參加面試,則從同一崗位筆試成績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後面試對象達不到招聘計劃1:2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确定面試對象。

  2.面試形式。

  (1)縣委黨校教師崗位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

  (2)其他事業單位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3.面試内容。根據崗位要求确定,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能力素質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4.面試時間和地點。經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在嘉禾縣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公告,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報考人員應按照通知上确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5.面試評分幅度。面試評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對于面試中拒絕回答、出現重大知識性錯誤等問題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商議,在起評分以下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算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每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後相加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應參加面試而未參加面試的人員和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人員不予聘用。

  7.綜合成績合成與成績排名。

  ⑴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⑵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若成績還相同則再增加組織面試。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确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經嘉禾縣委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後,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體檢标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标準的,應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髒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标準的,應當場複檢。當日複檢和當場複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複檢申請。複檢隻能進行一次,複檢内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複檢。如前述體檢内容中沒有吸毒史、艾滋病項目檢查内容,則增加吸毒史及艾滋病檢查内容。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件、筆試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隐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确、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對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計劃空缺的均給予遞補,每個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确認,經審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在嘉禾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内反映問題時須實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拟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填寫聘用相關材料,經縣人社局統一彙總,報人社局備案後,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招聘單位應在縣人社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後15日内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據嘉禾縣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組統籌做好公開招聘疫情防控工作。

  1.筆試、面試、體檢工作由防控組報經縣委新冠肺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備案後适時組織,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開展。

  2.防控組結合實際制定公開招聘防疫指南,将物資保障、人員配備、場所消毒、健康識别等各項防疫措施落實在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各環節。

  ⑴考務工作人員行程碼、健康碼須為綠碼且體溫正常。

  ⑵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⑶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和體檢前,對所有工作人員、報考人員進行行程卡、健康碼檢查和體溫檢測。

  3.報考人員須主動做好新冠疫情防護工作,科學安排工作生活,确保自身符合嘉禾縣防疫要求。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須報考人員親自參加的公開招聘環節,如果參考人員健康碼行程碼為紅碼、黃碼,或者體溫異常但無法提供7天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由防控組工作人員立即将其帶至應急隔離室進行隔離,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有關要求進行處置。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緻考生無法如期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已進入體檢環節的,待隔離期滿憑7天内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适時另安排體檢。

  五、特别提示

  1.報考人員應在指定官方網站(嘉禾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njh.gov.cn)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招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招聘單位。

  2.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請報考人員嚴格履行防疫義務,按照各階段考務工作通知要求,落實防疫措施,提供相關證明,配合做好防疫檢查和處置等相關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導緻考生無法如期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内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4.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紀律,誠信參與招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随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号)進行處理。

  5.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曆、學位、年齡等咨詢電話:見附件1。

  (二)政策和考務咨詢電話:縣人社局事管股:735-6632617。

  (三)舉報投訴

  嘉禾縣紀委派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組:0735-6626199,縣人社局辦公室:0735—66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