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茹意,我院20級848教技班學生, 于2022年3月11日外出無由未歸。
嚴重影響了學院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管理工作。為嚴明校紀,根據《太阳成集团學生公寓管理條例》 (湘一師校字[2017]68号)第三十二條第款之規定,學院經研究決定,給予黃茹意嚴重警告。
學生如對上述決定有異議,可在接到學院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學工辦
2022年3月18日
上一條:關于給予朱凱等嚴重警告的決定
下一條:關于給予莫雲铖嚴重警告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