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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我院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發布時間:2019-08-17 點擊數: 來源:

16級727-728教技班、16教技1班、16計科1班、16電子1班、16通信1班,相關輔導員老師,學院團總支創新創業部:

根據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長人社發[2019]39号)及學校招生就業處《關于做好我校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現就我院2020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中的孤兒、殘疾人、城鄉低保家庭、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2020屆畢業生(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畢業生)。

二、補貼标準

按照每人1500元标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同一發放對象隻能享受一次。

三、申報程序

1.微信提交申請

2019年9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本人可通過關注“長沙就業”微信公衆号,進入“個人服務大廳”裡先進行實名身份認證,然後再登陸“個人服務大廳——求職創業補貼”頁面填報并提交申請。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看《個人微信申報求職創業補貼操作指南》(詳見附件1)。

2.紙質材料提供

申報補貼的畢業生應按要求向學院學工辦提供如下紙質申請材料接受初審(證件原件由學院學工辦審核後退回,留存的複印件需完整、清晰,與原件一緻):

(1)《湖南省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見附件2),通過微信端提交申請信息的畢業生須出具按提示打印的申請表(表上自動标注了“來源:微信”),以确保紙質信息與系統反映信息一緻。

(2)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①孤兒類:提供申請人《兒童福利證》原件及複印件或經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審批蓋章的《孤兒入院審批表》複印件或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為其出具的孤兒情況證明(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②城鄉低保家庭類: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持有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低保金領取人及家庭成員相關信息頁面及近年相關審核、低保金領取記錄頁面),申請人非低保證持有人,且提供的低保證上沒有注明與持證人家屬關系的,還需提供能體現其家屬關系的戶口本頁面或相關部門出具的關系證明。

不能提供有效《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的,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近期出具的享受低保情況證明(證明中須包含低保金領取人和申請人的姓名及身份證号、兩者之間的家庭成員關系、目前該家庭在享受低保待遇情況屬實等信息,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證明可參考《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證明》(詳見附件3)的文本格式。

③殘疾人類:提供申請人《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

④在校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類:提供貸款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等證明材料(特殊原因不能提供貸款合同的,須提供貸款經辦銀行及貸款審批單位蓋章确認的貸款獲得情況的有關表格或證明,另附貸款回執或從國家助學貸款相關網站下載打印的貸款信息頁面等資料作為補充)。

⑤特困人員類:提供申請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原件及複印件。

⑥貧困殘疾人家庭類:提供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蓋章出具的貧困家庭證明(證明須寫明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收入、困難的原因和程度等)。

⑦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類:提供扶貧手冊原件及複印件(複印家庭基本情況、家庭成員等相關信息頁面,省外畢業生提供的扶貧手冊上無蓋章的需補蓋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以上扶貧部門章),無扶貧手冊的需提供鄉鎮以上扶貧部門蓋章出具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可參考附件4的樣本格式。

(3)畢業生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以本人姓名開立的銀行卡(儲蓄卡)正面複印件,複印件上除體現銀行卡号外,同時須注明開戶行具體支行名稱、畢業生姓名及身份證号。

(5)學籍證明(該證明由招生就業處統一到教務處開具)。

(6)《應屆畢業生申請補貼花名冊》(以下簡稱《花名冊》,詳見附件5)。

3.材料報送

上報材料包括《申請表》(通過微信端打印的紙質稿)、《花名冊》(隻需電子稿,請發至郵箱)、證明材料紙質稿。以上材料(除學籍證明外)按順序一人一套進行裝訂,交至我院團總支創新創業部張曼妮處。

4.其他事項

(1)對經濟困難的應屆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具體舉措,各相關班級要高度重視,抓緊宣傳,及時組織符合條件的2020屆畢業生申報求職創業補貼。

(2)為避免學生集中在9月申報時出現系統擁堵的情況,今年面向個人申報的微信端将提前至2019年8月開始接受申報,請各相關班級通知學生于8-9月準備好申請材料,通過“長沙就業”微信公衆号提交申請,并在開學後按要求向個學院提交紙質申請材料,學院學工辦收集齊後統一報招生就業處。

(3)材料受理截止時間:2019年9月25日(第4周周三)17時,過期不再受理。

(4)聯系人:學院學工辦唐瑞鴻老師;學院團總支創新創業部張曼妮。

 

附件1:個人微信申報求職創業補貼操作指南

附件2:湖南省應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

附件3: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證明

附件4: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證明

附件5:應屆畢業生申請補貼花名冊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工辦

 二○一九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