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各科室,各行政班級,各學生幹部團體:
為加強對學生競賽與項目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完善規章制度,擴大學生競賽參與面、受益面,切實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鼓勵全院教職工積極指導競賽與項目,培育重點競賽與項目取得更好成績,将所獲成果應用于人才培養,推動教育教學改革,使我院學生競賽與項目工作開創新的局面,現就規範學生競賽與項目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賽與項目的界定與認定
1.競賽與項目的界定
我院組織或參加的學生競賽與項目分為A、B、C、D四類,其中A類為學校認定的需要集中培訓的競賽,B類為學校認定的可不經過集中培訓的競賽,C類為由教育部教學指導委員會或國家一級學會組織的競賽,D類為市廳級及以上黨政部門組織的需申報的項目。
2.競賽與項目的認定
按照上述界定标準,學院已明确現有相關學生競賽與項目,詳見《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競賽與項目推薦一覽表》(以下簡稱《競賽與項目推薦一覽表》,附件1)。若各科室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及專業發展要求,可向學院申請未被納入《競賽與項目推薦一覽表》的學生競賽與項目,學院将對其做出認定。具體程序如下:
(1)科室申請。各科室(含教研室)應重點申報A、B類學生競賽與項目,申報人按照要求填寫《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競賽與項目認定申報表》(以下簡稱《認定申報表》,見附件2),經分管科室的學院領導簽署意見後報送至學院教科辦負責人處。
(2)學院研究。學院教科辦負責人将《認定申報表》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并通知相關申報人列席會議。申報人向會議報告立項學生競賽與項目的必要性等相關論證。
(3)學院審批。經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确定立項的學生競賽與項目由學院主要領導簽批生效。
二、競賽經費
學校給予專項經費的學生競賽與項目學院不再資助,學院認定立項的其他學生競賽與項目由學院自籌經費組織參賽。
三、競賽獎勵
1.對獲獎學生的獎勵
在競賽與項目申報中取得優異成績的學生,除按學校相關獎勵政策執行外,學院在評定獎學金、評定先進個人時給予适當傾斜。
2.對指導教師的獎勵
指導學生參加學生競賽與項目取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教職工,除按學校相關獎勵政策執行外,學院在評優評先、管理績效分配、職稱評聘時進行傾斜。
指導教師在管理績效分配中的獎勵按以下标準:指導學生競賽獲省級及以上獎勵的指導教師按學校人事處下發績效獎金的50%配套獎勵,有多名指導教師的由相關競賽項目負責人分配。
四、其他說明
1.确定納入學院學生競賽與項目的,認真開展相關競賽活動,争取獲得好成果。
2.各立項的學生競賽與項目,要做好競賽與項目實施計劃、參賽通知原件、項目立項文件掃描件及複印件、學生獲獎證書掃描件及複印件、總結等相關材料的整理,及時報學院教科辦負責人,其中項目立項文件掃描件及複印件、學生獲獎證書掃描件及複印件抄送學院學工辦負責人。
3.教師指導同一學生(團隊)在同一個競賽與項目中獲不同級别獎項,隻計最高級别;同一學生(團隊)在同一級别競賽項目中多次獲獎,按最高獎計且隻計一次。分段競賽,如選拔賽與決賽、分區賽與全國賽,作為一次競賽對待,獎勵級别按獎金最大化原則确定。
4.本通知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1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競賽與項目一覽表.pdf
附件2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競賽與項目認定申報表.xls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