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務檢查分為5部分,總分為10分(床鋪2分,桌椅物品2分,地面3分,門窗1分,公共區間2分)
二、具體檢查扣分标準:
1.床鋪(2分):被子不整扣0.3分/床,姓名标簽未貼者扣0.1分/人,堆放的物品過多以及不夠整潔扣0.1分/人。
2.桌椅物品(2分):每人區域各0.2分,床邊以及椅子上亂挂雜物扣0.3分/人
3.地面(3分):地面有垃圾(視垃圾的多少以及分布的情況)扣1~1.5分:垃圾桶的垃圾未倒(視垃圾桶的擺放以及垃圾桶中垃圾的多少)扣0.5~1分:地面有雜物(鞋子亂放等)扣0.5分。
4.門窗(1分):門上亂塗亂畫,傳單未及時清理者扣0.5分/次,防盜窗上或窗戶欄杆亂挂物品扣0.5分/次。
5.公共區間(2分):水池裡物品(洗漱的牙刷.杯子.毛巾.臉盆)以及水池外的桶子.熱水壺未擺放整齊者扣1分/次(全寝)。水池外面及廁所内髒亂.有異味者扣0.5分/次,寝室電源線.網線淩亂扣0.3分/次。
備注:
1.對檢察人員态度惡劣者扣個人綜測分1分/次
2.寝室拒不開門者(拒檢)扣該寝室每人綜測分1分/次并出白榜批評。
3.出現使用大功率電器.飼養寵物等違規現象者扣當事人個人綜測2分/次。
4.内務檢查得分在6.5分以下寝室将出白榜批評,并扣除寝室成員綜測分1分/每人。
5.内務檢查得分在9.75分以上寝室将增加班級月評,但不加綜測分,隻作為評定優秀寝室憑證,評選優秀寝室時優先考慮。
6.内務檢查連續多次查時無人的寝室将取消寝室文化節相關評優評先。
三、晚歸檢查
1.就寝檢查出現晚歸扣個人綜測分1分/次,未歸者扣個人綜測分2分/次,出白榜通報批評并進行處分處置。(11:00之後為晚歸,11:20之後為未歸)
備注:
1.對檢察人員态度惡劣者扣個人綜測分1分/次
2.寝室拒不開門者(拒檢)扣該寝室每人綜測分1分/次
3.出現使用大功率電器.飼養寵物等違規現象者扣當事人個人綜測分2分/次。
4.私自換寝者扣當事人個人綜測分4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