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檢索

學院新聞

首頁>> 正文>>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作者: 發布時間:2018-06-10 點擊數: 來源:

為保證我院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院财産安全,切實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訂本制度。

1、學院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院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标。

2、根據學院實際情況,重點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責任人:

(1)宿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安全隐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4、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隐患應及時向校長彙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隐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由學院讨論解決。重大險情學院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5、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标志。

6、學院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隐患要進行登記.建立台賬。并制定隐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8.6.10